2012年1月12日上午,海晶化工搬迁项目银团贷款签字仪式在海景花园大酒店隆重举行。海晶化工总经理张英民分别与交通银行、农业银行、建设银行和恒丰银行四家银行签署贷款协议。海湾集团总经理李明、交通银行青岛分行行长李智斌分别致辞。市经信委主任项阳青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。青岛市国土局、财政局、银监局等领导出席仪式。仪式由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杨长军主持。 青岛市经信委主任项阳青在讲话中指出,此次由交通银行牵头,农业银行、建设银行、恒丰银行四家共同组成银团,向海晶化工搬迁项目提供19.46亿元贷款,有效解决了企业搬迁建设资金问题,充分体现了金融行业对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大力支持,同时,也对今后我市老企业搬迁发展融资工作开创了新模式,意义重大,成效明显。他希望银团贷款协议签订后,各参与银行积极履行职责,优势互补,协调配合,为企业搬迁提供充裕、顺畅的资金保障;海晶化工切实抓好项目建设,规范管控资金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争取项目早日投产、早创效益。 |